吉林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节日亮化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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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2-08,公告主要内容为:吉林长春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节日亮化工程监理,所属区域:吉林-长春,所属行业分类:亮化,招标编号:DFHT2020-1206-FW0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3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项目概况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节日亮化工程监理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07室报名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8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DFHT2020-1206-FW04;
项目编号:QKZC-02- CGJ 001;
项目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节日亮化工程监理;
工程预算金额:工程投资约500万元;
招标范围:为本项目全部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
监理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合同履行期限:与工程施工建设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建设地点:东风大街(春城大街-大众街;东风大街(管委会周边,东至威姿路、南至西昌路、西至为民路、北至东风大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4)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7年-2019年)至少完成一项亮化工程类似项目业绩。
(2)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级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5)投标单位需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对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及被授权人进行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供网站截图证明。
(6)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文件、吉建办〔2019〕82号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
(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7日至2020年12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07室报名处
方式: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法人代表证明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5)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6)外省企业按相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注:若部分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停止颁发纸制证书,可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鲜章)
售价:每套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12月28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三楼第三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长春市通达路
联系方式:18143057570(齐帅)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联系方式:0431-85210229、89203935(辛华军)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辛华军
电 话:0431-85210229、89203935
监督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联系方式:0431-81501632(赵丹丹)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