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清河工业园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招标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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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淮安经济开发区清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7-30,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淮安清河工业园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所属区域:江苏-淮安-清河区,所属行业分类:基础设施,招标代理:江苏顺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淮安经济开发区清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招标编号:3208012007150001,招标文件售价:305,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清河工业园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208012007150001项目名称清河工业园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标段编号3208012007150001-BD-001;标段名称清河工业园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20年7月30日公告结束时间2020年8月3日
工程类型市政工程施工
公告信息
清河工业园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河工业园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淮安清江浦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清行审备〔2020〕4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经济开发区清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清河工业园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广州路8号
2.1.2建设规模:改造长度约1200米,改造面积约10000平方米,同时拟改造道路地下排水管网等基础设施约900米。具体项目和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人民币329.918892万元
2.1.4工期要求:3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8 月19 日,竣工日期:2020年9 月17 日
2.1.5 其他: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清河工业园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具体项目和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自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项目负责人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均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19年12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或以上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5)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注: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年7 月30 日 09:00至2020年8 月3 日 17:3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会员系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8 月11 日14:30 。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经济开发区清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广州路8号
邮编:223001
联系人:郑鑫
电话:13505248338
传真:0517-83571822
电子邮箱: haqhjjkfq@163.com
代理机构:江苏顺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西安北路48号锦绣大厦13层
邮编:223002
联系人:田丽
电话:15996162009 0517-83907117
传真:0517-83907117
电子邮箱:stzjzx@163.com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日期: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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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特殊公告[0]
清河工业园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河工业园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淮安清江浦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清行审备〔2020〕4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经济开发区清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清河工业园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广州路8号
2.1.2建设规模:改造长度约1200米,改造面积约10000平方米,同时拟改造道路地下排水管网等基础设施约900米。具体项目和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人民币329.918892万元
2.1.4工期要求:3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8 月19 日,竣工日期:2020年9 月17 日
2.1.5 其他: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清河工业园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具体项目和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自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项目负责人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均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19年12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或以上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5)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注: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年7 月30 日 09:00至2020年8 月3 日 17:3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会员系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8 月11 日14:30 。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经济开发区清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广州路8号
邮编:223001
联系人:郑鑫
电话:13505248338
传真:0517-83571822
电子邮箱: haqhjjkfq@163.com
代理机构:江苏顺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西安北路48号锦绣大厦13层
邮编:223002
联系人:田丽
电话:15996162009 0517-83907117
传真:0517-83907117
电子邮箱:stzjzx@163.com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日期: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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